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大學《關于2018級函授學生畢業工作的通知》
發布人:繼續教育中心 發布日期:2020-07-10 瀏覽次數:
關于2018級函授學生畢業工作的通知
為保證各2018級學生畢業工作順利進行,現提前將畢業工作相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面授考試時間安排
2020年7月15日—27日為畢業班面授考試時間,2018級學生畢業前相關課程補考工作須在此段時間內完成。
第五學期各項課程考試時間具體安排為:
7月27日上午8:00—10:00
國際私法、治安防控學
7月27日下午2:30—4:30
中國法律思想史、保衛學
二、本科畢業論文指導及評審工作
1、根據各函授站實際情況,函授本科畢業論文的指導及評審工作將由函授站負責組織實施,論文評審工作須按照“2012年9月論文工作通知”要求進行,請各函授站務必于2020年9月3日前提交電子版本科畢業論文成績表(內容包括姓名、學號、論文題目、選題號、成績等信息)至函授部,無需郵寄紙質成績單。
2、自2013屆畢業工作以來,論文題目、論文格式模板等均由函授部通過公共郵箱為函授站提供,評審表也一并通過郵寄發放。各函授站須嚴肅認真對待論文指導工作,加強學生誠信教育,并將相關要求明確告知評審教師。畢業班相同選題的人數比例不得超過6%,函授站對抄襲或雷同等問題須嚴格防范。若有問題請及時與函授部聯系,聯系人張明睿;電子郵箱:20052473@ppsuc.edu.cn;聯系電話:01083903898。
三、畢業生驗印及評優工作
1、請各函授站務必認真仔細核對畢業生數據,按學籍管理負責人對照片掃描的要求及時報送畢業生相關材料。
2、畢業生每人須填寫《畢業生登記表》一份,《學籍登記表》一式兩份?!懂厴I生登記表》將交予學生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存檔,《學籍登記表》填寫完整并經函授部審批用印后,由公安大學和各函授站分別留存,表格中畢業生學號、畢業證書編號、課程及成績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,并不得隨意涂改,表格中畢業鑒定部分必須由函授站負責人簽字或蓋章。函授站領取畢業證書時可將《畢業生登記表》、《學籍登記表》等材料一并帶到學校進行審批。如有函授站尚未領取以上兩種表格,請盡快與函授部聯系。
3、函授站每屆畢業班按規定可評選優秀教師1名,先進工作者1名;優秀畢業生按5%的比例評選,具體評選工作參照“學生守冊”中“函授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”執行。評優材料可待畢業驗印時一同報送函授部,由函授部發放榮譽證書。
四、函授畢業班學費繳納工作
1、畢業班須在結清學費后方能辦理驗印手續。因此,請各函授站于2020年領取畢業證之前將2018級學生三學年學費全部匯入公安大學銀行賬戶。學費繳納須按照2014年9月25日“關于函授學費收取辦法的通知”規定進行辦理。
2、繳納學費時,須向函授部提供學費繳納明細清單,包括年級、學號、學生人數、金額等信息,繳費過程中如有問題可與我校計財處聯系,聯系電話:01083903650,聯系人:孫老師。
請各函授站按照本通知要求,認真落實好上述各項工作。
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